买家正常用购买的产品假如导致身体受伤的话,那样作为销售方和生产方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,假如说是消费自己不正当用商品致使的身体损害,那样此时责任该怎么样认定呢?
一般大家在正常用商品的状况下是不会致使损害的,更多是由于商品自己的缺点致使损害,此时用户需要保留有关证据。
对于缺点商品导致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,国内《侵权责任法》第43条规定:“因商品存在缺点导致损害的,被侵权人可以向商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,也可以向商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。商品缺点由生产者导致的,销售者赔偿后,有权向生产者追偿。因销售者的过错使商品存在缺点的,生产者赔偿后,有权向销售者追偿。”
但假如存在买家自己不正当用产品的状况,此时哪个来担责就需要依据具体的状况而定,假如买家的损害是由于其不当用,存在重大过错,其自己应承担次要责任。
买家是不是正当用产品的证据一般很难查证,在索赔过错中双方一定容易产生纠纷,假如在索赔过程遇见妨碍的话,建议可以找个商品致使伤害专业的律师咨询。